[提交ÍHSS~時間表]

[如何提交時間表]

[登入電子服務入口網站 (ÉSP),以便:]

  • [輸入您的時數並提交時間表]
    [發薪週期: 一個月有兩個發薪週期。 第一個是1至15日。 第二個是16日到月底。
    提交日: 請在發薪週期的最後一天提交時間表。 提早提交將會等到發薪週期結束後才處理。]

[提醒:為了避免加班違規,請不要超過您的每週授權時數。]

  • [查看您的時間表和款項狀態]
  • [登記直接存款]
  • [申請病假]

[帶薪病假]

[透過ÍHSS~病假計畫,ÍHSS~服務提供者有資格獲得帶薪病假。 您可以在電子服務入口網站中查看剩餘的病假時數和申請病假時數。]

 [備註:未使用的病假將在州財政年度結束時(6月30日)過期。]  

[檢視帶薪病假詳情。]

[加班薪資]

[若您的ÍHSS~服務接受者需要您工作超過其每週最高時數,他們必須聯絡其ÍHSS~社工以申請加班。]

[通勤時間薪資]

[若您有多個ÍHSS~服務接受者,州政府將為同一天在不同客戶之間的通勤時間支付薪資。 一週支付的通勤時間薪資時數上限為七小時。 若要獲得通勤津貼:]

[聯邦政府準則規定,ÍHSS~的非住家服務提供者必須在工作日開始時簽到,並在工作日結束時簽退。 簽到和簽退是在您的工作地點進行。 此動作可以在ÉSP或T~TS上或透過ÍH~SSÉV~V應用程式完成。]

[若為非住家ÍHSS~服務提供者:]

  • [您簽到和簽退時,請選取「住家」時以確認您的所在地點。 系統不會追蹤您整日的地點。]
  • [若您同時提供ÍHSS~和WPCS~服務,就必須分別為個別計劃執行簽到和簽退。]

[如需更多資訊,請造訪州政府網頁:][服務接受者和服務提供者的電子造訪驗證 (ÉVV) 。]

[如何回應未遵守時間表的通知]

[如果您需要協助,請檢閱下方資訊並致電 (415) 557-6200聯絡我們。]

  • [初次違規:ÍHSS~將嘗試以電話或郵件與您聯絡,通知您加班違規之情況。]
  • [第1次違規:ÍHSS~會將違規通知寄送給您。]
  • [第2次違規:ÍHSS~會將違規通知和自我訓練指示資料寄送給您,請完成以取得針對第二次違規的單次豁免。]
  • [第3次違規:ÍHSS~會將違規通知寄送給您,您有20天可回應,否則您的服務提供者身份將被暫停90天。]
  • [第4次違規:ÍHSS~會將違規通知寄送給您,您有20天可回應,否則您的服務提供者身份將被暫停12個月,且您將必須向ÍHSS~重新登記。 您將必須再次完成指紋採集。]

[如何申訴違規情形:]

  • [在10個日曆天內提交已寄送給您的SÓC 2272表格 (每個違規通知中皆附此表格)。 縣將會審閱您的上訴,之後您將收到郵寄給您的決定回覆。]  
  • [若您未針對第三次或第四次違規行為提出上訴,則您將被停權。]
  • [若您要針對第三次或第四次違規行為的縣判決提出異議,得於違規通知上所載日期起10天內,致電 (415) 557-6200向州提出上訴,並申請對第三次或第四次違規行為的ÍHSS~州行政審核要求,提出超過一週工作時間及/或出差時間限制爭端表格 (SÓC 2273)。]
[你是否找到你要找的東西?]